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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制:股权代持协议书
    律师业务统一代码: 500100201810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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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代持协议书定义】:股权代持协议书,是指约定有关股权代持事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关键词】:股权,代持,协议书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其他股权、股份的代持事项,不适用本合同。

    二、股权代持与股权信托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虽然股权信托与股权代持都是委托人将股权委托给名义持有人持有,但股权代持相对于股权信托的概念外延要宽泛许多,如股权信托关注的是股权的收益,而股权代持则更多关注股权持有方式的隐蔽;股权信托注重信托人的具体管理运作,而股权代持多注重股权的归属;股权信托可操作的空间受到很多限制,信托投资公司也多用于职工持股中,而股权代持方式有多种多样,操作更加灵活。

    三、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时,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特别说明

    所定制文书的知识产权归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定制人获取所定制的文书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许可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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